已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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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要求加班工资补发最长可以有多久?(已工作10年)
悬赏分:5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6-26 17:19:53
例如张三从1997年进入公司,工作至今。公司每月休息2天。他在2008年5月1日提出要求公司补发他从进入公司以来未发放的加班工资,公司是否应该从他进入公司后开始计算该补发的加班工资?
问题所在地: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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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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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加班时间的,可以全部请求。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回答者: 维工-五级 副经理 回答时间:2008-6-20 13:48:06
提问者 对 维工 说 时间:2008-6-21 11:01:44
劳动者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呢?合同和工资卡可以吗?其他的证据是否应该由用人单位提供?
维工 对 提问者 说 时间:2008-6-27 9:37:29
合同和工资卡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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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加班时间的,可以全部请求,否则只能请求近两年的. |
回答者: 林律师-六级 经理 回答时间:2008-6-19 22: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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