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咨询中心
中国劳动咨询网 | 咨询首页 | 注册 | 登录  
最多50字,当前字数:0 帮助
  
咨询中心 > 劳动就业 > 再就业管理
待解决 待解决
就过业辞职后就不能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了吗?为什么受限制。
悬赏分:10 问题提出时间 2008-6-20 9:47:53
我是一名教师因夫妻两地分居辞职,现在在山东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不让报名,原因是就过业、不属于往届未就业的范围(我是师范专业03年本科毕业生,将近5年教龄),另外一些地方上的事业单位招聘简章里明确要求限制本地户口,请问老师:这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另附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简章要求的条件:例一、2007年度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我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0名工作人员,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济宁市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精神,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1、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专科及专科以下学历毕业生限济宁生源;
   2、工作单位在济宁,且具有济宁常住户口,按国家规定履行了合法就业手续的在职人员;   3、其他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限济宁常住户口)。
   例2:2007年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招考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加强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精神,经区政府研究,从我区大专以上毕业生中公开招考部分中小学教师。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各学科安排计划  
招考人数共130人,其中:高中段53人、农村小学77人。具体岗位设置附后。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四)全日制师范类或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非师范类专科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含中师起点后取得师范类专科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
(五)毕业生考前属任城区常住户口或户口不在任城区但父母、配偶一方在任城区正式工作的(含符合区委、区政府出台的招商引资有关优惠政策的企业法人)。

问题所在地:山东-济宁
提问者:jack20080808 - 一级-试用期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回答 智能系统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库系统为你提供的相关法律法规支持:
  
  • 人事部关于执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   
  • 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及自动离职参加工作后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
  •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 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吉林省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加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   
  •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及自动离职参加工作后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
  •   
  • 关于军队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   
  • 《关于对军队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   
  • 关于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 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劳动综合标准数据系统为你提供的相关标准数据(部分):

    劳动保障综合标准数据查询
    省份: 城市:   时间:从
    回答 网友回答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这应该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反应.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办法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
    回答者:青岛劳工-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6-20 11:05:12
    提问者青岛劳工 说    时间:2008-6-20 15:51:48
    谢谢你,这个简章我觉得也是地方政府的意愿,我可以向他的主管部门申述一下试试。
    回答 我也来回答
    最多3500字,当前字数:0
    匿名回答
    回答即可得1分,回答被采纳则获得悬赏分以及奖励10分。 积分规则
    开始咨询
    回答 专家招募公告
    如果您在劳动保障、人力资源管理相关领域有深入的研究,或者在这方面浸润多时,欢迎加入我们!我们将为您建立专家专栏、进行专业形象推广、提升形象同时获得相应收益。中国劳动咨询网与您齐成长,同分享,共收获。>>点击详情
    快到期问题 快到期问题
    新提出问题 新提出问题

    中国劳动咨询网-咨询中心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其内容均由服务对象提供,中国劳动咨询网-咨询中心不保证内容的正确性。
    网站首页 | 劳动法规 | 在线咨询 | 案例大全
    Copyright © 2007 中国劳动咨询网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