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
图书馆每天8点到22点连续开馆,我们三班倒每天工作约5小时,但天天都上班,没有休息日,违反劳动法吗?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6-23 18:30:52
图书馆每天8点到22点连续开馆,我们三班倒每天工作约5小时,但天天都上班,没有休息日,领导们为我们计算周工作小时,说不超时,于是,我们天天收那个班,请问,根据劳动法第38条,我们没有按照一周必须休息一天的法律规定,请问:这是否违反劳动法?我们该怎样为自己维权?
问题所在地:黑龙江-哈尔滨
|
智能系统提供法律援助: |
|
网友回答
|
| 我不知道你们单位有否同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有,你们可以看看合同上关于工作时间方面的规定,到底是按标准工时工作制给你们计薪,还是综合工时工作制给你们计薪?如果是后者,则你们单位应该是没有违反劳动法的,因为单位在平时每天都给了你们休息时间。不过,你们可以据自身情况同单位协商调换工作岗位,但前提是单位同意。 |
提问者 对 Davy_Shaw 说 时间:2008-7-10 12:10:32
谢谢你的回答。我们是高校,事业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只是其它教辅、行政人员和我单位部分人员都实行7小时工作制,我们倒班人员就累计周工作35小时,晚上有时到22点。没有一天休息,和他们比,我们不多挣钱,没有任何补助和说法,我们觉得不合理,又没有条文能说服领导。你也说“单位在平时每天都给了你们休息时间”。领导也这么说。
|
|
我也来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