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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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07年进公司签了3年的合同.因为公司不满意他的工作表现,双方协商08年5月底解除劳动关系,5月
悬赏分:5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6-25 17:12:54
他07年进公司 签了3年的合同 .因为公司不满意他的工作表现,双方协商08年5月底解除劳动关系,5月中他跟公司说回家有事 至今未回 期间发了个信息 等把家里的事处理好 然后到公司移交 . 07-08工作期间从财务借了2万 是他以申报科技项目等名义借的钱 没有经过任何人批准,从老板个人借了3万 .离开公司的时候把公司配备的笔记本一同带走.. 公司现在因该怎么追究呢 ?? 请告知
问题所在地: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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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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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他追索还款并赔偿公司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在不满意员工的表现时就要查清楚该员工与公司的财务状况,尽量在处理清楚借款等财务问题后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否则最后损失的最终是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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