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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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6-26 10:52:35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问题所在地:山东-烟台
问题补充:已与我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的一名销售人员,正在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可能没有签劳动合同,我公司规定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公司造成损失要赔偿,请问:现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和“他自己提出辞职”两种方式,是不是都需要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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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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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有足够证据证明该员工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并给公司造成了损失,那么不论是哪方提出解除合同,公司都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08年以前的工作年限按原劳动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08年后的工作年限按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
提问者 对 vivian_wang 说 时间:2008-7-10 10:37:12
如果他提出辞职,公司规定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因为该业务员在外面还有欠款,所以要求一个月内清理完,如果一个月没清理完,公司还不同意辞职,这样做公司有没有错,再有就是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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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解除还是辞职,公司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但公司必须承担下列举证责任: 1、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 2、给公司造成可计量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提供损失的原始凭证。 |
回答者:匿名 回答时间:2008-6-26 14: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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