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
应聘者需要交工衣费120元和人事跟踪费360元吗
悬赏分:5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6-26 11:48:18
我是一名应聘者,到雄风集团广州分公司应聘电脑学徒工,公司说星期一上班,我星期六与公司鉴定了一份协议,并交了交工衣费120元和人事跟踪费360元。协议有写名“工作满一个月,单位主动报销此费”。但是三天过去了,我还无上班,我觉得公司欺骗我,我想现在要回这笔钱,可以吗?
问题所在地:广东-广州
|
智能系统提供法律援助: |
|
网友回答
|
| 当然可以,用人单位不可向求职者收取你所说的两项费用滴。 |
回答者: dymczx-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6-26 13:12:12
|
| 劳动合同法已经明确规定了不可以收费,所以你签订的协议为无效协议(与法律相抵触)你这种情况直接去劳动局告他就好了,现在仲裁不收费了!! |
回答者: playday-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6-26 14:20:33
|
|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时,禁止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抵押物等,你可要求返还所交款项,还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
回答者:匿名 回答时间:2008-6-26 14:23:57
|
回答者: 兰朵朵-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6-26 15:15:58
|
| 抓紧时间去劳动局,让劳动局来惩罚他吧,保留好企业收你钱的证据。 |
回答者: woaixyq-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6-26 15:30:25
|
| 新《劳动法》明确规定企业不可以以任何形式收取新进雇员的费用,尤其是押金、抵押物;你可前往公司要求返还,如果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
|
|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可以收取劳动者任何押金的,马上去要回来吧! |
回答者: longzimu-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6-29 20:33:10
|
|
我也来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