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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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前已有3个月的试用期,实习后转正了,还要6个月试用期,这样合法吗?我们可以要求只要3个月吗?
悬赏分:10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7-2 22:50:08
在实习前,我们有过3个月的试用期,现在实习结束了,马上要签正式合同了,可是公司说在转正前根据劳动法规定我们还要有6个月的试用期,这样到底合理吗?
问题所在地: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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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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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1.实习期是尚未毕业的学生,根据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协议或安排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期.在次期间,学生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一种劳务关系. 2.你在单位"实习"时,还是学生吗?如果不是,那么,这就是假实习.你与单位建立的是事实劳动关系. 3.即便实习期存在,但实习期内依法不应该有试用期.反之,如果单位给你定了试用期,那么你工作的这段时期就不是实习期.可见,单位的"实习期"的规定是自相矛盾的.单位之黑,可见一斑! 4.新劳动法律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所以,您单位的做法无论怎么说都有违法之嫌. |
回答者: 青岛劳工-三级 助理 回答时间:2008-6-27 17: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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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是有违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根据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回答者: xjq1234-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6-26 23:31:39
提问者 对 xjq1234 说 时间:2008-6-27 11:44:40
但是我们当时签的实习合同是一年的,那3个月试用期应该是合理的吧?只是实习一年后要签3年的正式合同,公司说我们还要6个月试用期,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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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的试用期只可以有一次,不可以重复试用 |
回答者:匿名 回答时间:2008-7-4 10: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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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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