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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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在疗养期间能否领取补助金?
悬赏分:10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6-28 17:10:26
我在化工厂工作,从事有毒有害的液状酚醛树脂、粉状酚醛树脂生产,已经在单位工作了15年了.但在最近几年因身体不适在家养病,具体病因还不清楚.但是我的工作范围已经达到特殊工种的范围,是否应该在我养病期间给我继续发补助金呢?(补充下我还没到退休的年龄)或者国家有什么相关法律法规能帮助我的呢?
问题所在地:广东-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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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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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1.由于你从事的是从事生产有毒有害的液状酚醛树脂、粉状酚醛树脂的工作,根据您现在的身体状况,我建议您最好是去政府指定的医院做一下职业病诊断.看自己是否属于职业病.如果你构成职业病的话,你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2.如果不构成职业病的话,你在家修养,属于因病治疗休息的情况,按照国家的规定,根据你的工作年限,你可以享受18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内,单位不能跟你解除劳动合同. 3.你在家养病,单位应该发给您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您工作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向患病治疗的职工支付。 |
回答者: 青岛劳工-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6-27 16:37:31
提问者 对 青岛劳工 说 时间:2008-6-28 17:12:20
你好我还想知道 你是从哪条相关国家文件的得到的资料呢? 我想凭借相关文件来保护自己 谢谢
青岛劳工 对 提问者 说 时间:2008-6-30 11:23:16
您好: 1.有关职业病的诊断,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止法>及卫生部令2002第24号文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 2.如果您被确诊为职业病的话,职业病诊断机构会给你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予以确认.接下来您就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级别,你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 3.如果您得的不是职业病,那就是职工患病,根据劳部发[1994]479号《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你可以享受法定的18个月的医疗期。 4.病假工资根据你工作当地的情况、当地劳动部门的规定确定。可以查询当地劳动部门。
青岛劳工 对 提问者 说 时间:2008-6-30 13:06:30
您好: 1.有关职业病的诊断,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止法>及卫生部令2002第24号文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 2.如果您被确诊为职业病的话,职业病诊断机构会给你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予以确认.接下来您就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级别,你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 3.如果您得的不是职业病,那就是职工患病,根据劳部发[1994]479号《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你可以享受法定的18个月的医疗期。 4.病假工资根据你工作当地的情况、当地劳动部门的规定确定。如果当地没有作出规定,你可以根据至今仍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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