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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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年55岁时被单位强行内退,现才知内退要经本人申请,而当时个人未办理任何手续,如何维权?时效过否?
悬赏分:5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6-30 9:44:53
我父亲为某烟草公司中层干部,05年55岁时被要求内退,当时什么情况也不了解没有办任何手续就回家了,内退待遇也很低。现在才知道内退要经本人申请,而且现在他们单位内退的职工签过内退申请书后待遇也还不错,因此和我父亲同一批内退的职工觉得很不公平,去年也向单位反映过,但单位一直不给解决。因此我想咨询:1、我父亲如果现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是否已过,毕竟现在也一直在内退期,权益损害一直在持续。2、我父亲能否要求继续回岗工作,即使调整岗位也可以。3、还有无其它方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要求单位补偿之前两年多的工资损失。谢谢! 我父亲之前和单位签的无固定期限合同,管理岗位。
问题所在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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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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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关于内退是否要求本人申请暂时未看到相关的法律依据,所以个人认为只要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是否本人申请都应该生效。
1.没有过实效,新仲裁规定劳动关系存续的不受时效限制,所以可以申请仲裁。 2.仲裁时可以要求回原岗位工作,前提是年纪没问题即可。 3.关于内退是企业内部政策,即使没有上班劳动关系仍然存在,所以需要看内退时是否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如果有签署了相关的协议,很难要回2年的工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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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playday-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6-27 14:28:22
提问者 对 playday 说 时间:2008-6-30 9:44:20
国务院《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九条 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问题通知》:“ 国务院《国有企业安置富余职工规定》(国发[1993]111号令)颁布后,对于规范企业妥善安置富余职工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有的企业在分流富余职工时,采取了“一刀切”的做法,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强迫退出岗位休养(以下简称“内退”),剥夺甚至侵害了职工的正当劳动权利。为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行政法规的严肃性,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应经本人提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方可办理退出工作岗位休养。
感谢您的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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