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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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6-30 3:25:53
06年8月起公司停发我工资(我有上班),改发给我每月300元生活费,06年9月16日我申请劳动仲裁,11月裁决从06年起发还我上班工资.公司不服上诉法院,一请求撤消裁决,二劳动合同过期已终止.07年9月21日一审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公司不服上诉中院,中院08年5月22曰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试问劳动裁决有效力吗?如没效力我要怎办,(一审判决只判驳回请求,没判明发还我工资).
问题所在地:广东-汕尾
问题补充:二审法院判决书在法理分析中强调劳动仲裁裁决没法津效力.这个官司是胜诉还是败诉,这讨工资官司从06年9月16日申诉到二审判决用了一年零八个月时间最后毫没结果,其中一审用了将近一年时间,法在那里?这个讨工资官司是泡沫官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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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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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即请求撤销裁决的申请被驳回,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即维持一审判决,因此,原仲裁裁决生效。 |
回答者: swlieber-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6-30 10:15:25
提问者 对 swlieber 说 时间:2008-6-30 10:45:59
你说在理.当法律有规定,裁决有一方不服上诉法院便没法律效力,因此二审判决书在案理分析中已明文强调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提问者 对 swlieber 说 时间:2008-6-30 11:27:16
二审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津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这一条二审法官用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有给付内容的裁决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不得直接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依据认定的案件事实重新作出处理"这一条法官不用,这样法官是人民的法官吗?
swlieber 对 提问者 说 时间:2008-7-2 16:53:3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津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这一条的意思是说起诉后裁决不发生效力,但如判决驳回起诉,且判决生效后裁决自然具有法律效力。至于二审的判决我也看不太明白,你可以要求法官进行释明,对判决书内容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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