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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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詢一下關于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如何支付補償費的問題
悬赏分:10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7-1 10:32:01
我的情況是這樣的: 我在一家台資貿易公司工作4年,是2004年5月份到職, 這期間一直都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一直到今年2008年1月1日才簽訂勞動合同. 由于今年公司不景气,于2008年6月份公司通知我們要裁員. 請問像我這种情況,用人單位應該支付我4個月補償金嗎?
補充說明: 1> 到職期間公司一直都沒有給我們辦理社保,直到2007年7月才開始給我們辦理社保.對于未辦理社保那段期間(2004年5月~2007年7月),請問公司是否應該補償我? 2> 每年年終公司都會發年終獎金(年終獎就是一個月工資),而2007年發年終獎金的時候公司突然把年終獎改稱"補償金"(未經過我們同意,也未提前說明),請問這种情況公司在辭退我的時候是否可以少補償我一個月的薪資呢? 3> 我們的工資是由基本工資+獎金組成,請問補償金是按基本工資來補償嗎?
问题所在地: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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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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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先回答后面3个问题. 1.如果可以证明你的入职时间(例如你第一个月的工资单,厂牌,入职单等),那么可以要求公司补交以前的保险。 2.关于这点我忘记具体是哪个法律的规定了,不过我记得内容是说经济补偿金不可以提前支付,也就是说年终双薪不能算经济补偿金,仅能当作公司福利,另外,补偿金时离职前12个月的实领工资的平均,所以计算基数时应该把双薪也计算在内. 3.补偿金时按实领工资计算的,与工资结构无关,也就是说领多少就算多少.
公司裁员时一定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你们的情况应该支付至入职之日起计算的经济补偿金 |
回答者: playday-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7-1 9:10:43
playday 对 提问者 说 时间:2008-7-1 9:14:57
找到第2条的法律拉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提问者 对 playday 说 时间:2008-7-1 10:22:49
謝謝您的回复.對我太有幫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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