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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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北京打工,怀孕期间公司宣布解散,可以享受什么样的补偿?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7-2 15:14:07
我是外地人,在北京工作,目前在现公司签署了三年合同,已在职5个多月,怀孕有3个月时间,公司现在将要宣布解散,进行清算工作,说是资金出现了问题,请问,象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获得怀孕\生产\脯乳三期的全额工资赔偿\生育医疗费报销的补偿?(因外地人员在北京不享有北京市的生育保险,但应该由企业来承担吧)
问题所在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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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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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单位确实已经进入清算程序,法院宣告破产,那么劳动合同终止,单位根据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满6个月按照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单位在的话,您所说的生育问题由单位承担,单位都已经宣告破产的话,OVER,不存在这个问题。您所要注意的是单位是不是假破产,重新注册新公司,当然公司应该不会因为这个原因,特地去申请破产的. |
回答者: samhope-四级 主管 回答时间:2008-7-3 0: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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