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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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7-5 15:38:29
我是一名工伤人员,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级伤残。工伤发生于2001年,治愈后一直在原单位工作,现因身体原因,想退出工作岗位。请问能否退出,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于2004年,我现在这样退出工作岗位,单位应当怎样给予我工伤待遇?
问题所在地:四川-宜宾
问题补充:如果现在可以退出工作岗位,按本人工资的70%发放伤残津贴,是按哪个年度的本人工资?平时奖金、年终奖能否计入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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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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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单位不能辞退,要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被保险人要求辞职,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的,由单位计发一次性工伤或辞退费,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由上可知企业应按照04年之前的工伤保险条例支付相应的费用, 70%工资是工伤前12个月的实发工资,也就是发多少算多少,所以包括奖金和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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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playday-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7-5 17: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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