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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长年值班人员几个小时算一个班?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问时间 2008-7-6 7:16:21
更夫值班24小时,休24小时,每月值班360小时,逢周六、日没有加班费,这种情况怎么计算,多少小时算一个工作日?咨询有人说值班16小时或12小时算一个工作日,周六、日不应支付加班费,是否有法律依据?(单位已办理综合计算工作制)
问题所在地: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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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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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24小时,休24小时是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可根据下列规定处理加班费: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60条有规定:实行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或40小时标准工作时间制度的企业,以及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
回答者: 维工-五级 副经理 回答时间:2008-7-7 10: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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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工时制也不能超工时. 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而且,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只能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不得安排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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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鹰蛇九九镖-三级 助理 回答时间:2008-7-7 18: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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