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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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东莞做代课老师七年,一年一签合同到期,现在接到学校辞退的通知,答复只补偿一个月工资,合理吗?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7-7 0:42:18
我在东莞做代课老师七年,一年一签合同到期,现在学校不再续签合同,说是自然终止合同,答复只补偿一个月工资,不能按做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的方法来补偿。我想问下我这种合同到期学校不续签的情况能不能按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恳请尽快回复为盼。
问题所在地: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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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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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最后一次签合同是什么时候? 1.如果最后一次签合同是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应该从入职之日起计算经济补偿金。 2.如果最后一次签合同时在2007年签订,2008年某月终止只需要支付至2008年1月计算经济补偿金,满6个月支付1个月,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 |
回答者: playday-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7-7 8: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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