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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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别人的身份证来工作的员工社会保险如何办理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7-8 21:55:23
现在有些用人单位在用工时不注意审查劳动者的身份证,致使有部分人利用别人的身份证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且一直在用人单位处工作,按时领取工资.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欺诈行为,与该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合同中签的是别人的名字)如无效,那么该劳动者是否可以要求单位办理社会保险
问题所在地: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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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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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公司的做法,供你參考。 1.立即彻查假身份证和使用他人身份证的员工。(可利用公安部的身份证查询系统查询) 2.查到有假身份证和使用他人身份证立即以欺诈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3.对于身份证过期和丢失的要求其签订承诺书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件否则自愿离职。 4.签承诺书在提供有效证件之前所有因此引起的所有不利后果由本人承担。 另外,关于工伤事故尽管有承诺书但是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
回答者: playday-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7-9 1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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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可以以对方欺诈解除劳动合同;2、不必为其办理社保 |
回答者: 律野之狼-三级 助理 回答时间:2008-7-9 15:18:11
提问者 对 律野之狼 说 时间:2008-7-12 10:59:23
但如果单位默认了这种行为,让劳动者继续工作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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