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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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要我们上班十天才休息一天符合劳动法吗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7-10 10:53:50
我们医院不大,有十一个护士,现在医院安排我们一天要8个人上班,其中一个还要值班(就是说那个人妖上24小时的版),如果把这24小时分开来当3天用,那我们就是上十天才有休息一天,这样也符合劳动法吗?
问题所在地: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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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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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你们单位是医院,可能会执行特殊的工时制度,但是,要报劳动部门批准。 你现在的办法是,看一下你们医院的规章制度中是否有关于你们工时的规定。如果有,他们经过批准没有?如果没有,则明显违法。 但是,即使是实行特殊工时制度,也有一个总的原则,即《劳动法》第41条规定,延长工时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你就按照这个标准计算一下你们的工作时间是否超出了标准,如果超出,医院要给150%的加班费。而且医院如果在周六日让你们上班又没有补休的,则应支付200%的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则要300%的加班费。 |
回答者: 律野之狼-三级 助理 回答时间:2008-7-10 14:07:57
提问者 对 律野之狼 说 时间:2008-7-10 14:19:36
可是上班的时间是要累加的吗?那如果每天上4个小时岂不是要天天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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