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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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工伤住院20多天,出院继续接受治疗10天,公司只发给他40%月奖,合法吗?
悬赏分:10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7-24 17:43:26
朋友工伤住院20多天,后领导建议出院到其他医院检查治疗,出院后又到其他医院治疗了10天,但未办住院,公司发月奖及项目奖均对其进行扣奖,这种做法对吗?
问题所在地: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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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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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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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hr1-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7-21 11: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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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是要全额支付工资,你朋友公司的这种做法不合理的 |
回答者: 阿霞-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7-26 10: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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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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