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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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老老家家原单位办理了社保,现在的公司又办理了,我能把社保关系转回老家吗?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7-23 20:46:10
我原单位是在湖南益阳,公司帮我们统一办理了社保关系,缴费期至2011年3月,今年来昆明工作,现在的公司在2008年4月又帮我办理了社保手续,请问以后我的社保关系可以转回益阳吗?能否与我原来的社保关系合并.关键是能否把我重复缴费的这部分金额接续到2011年3月以后的账户中
问题所在地:湖南-益阳
问题补充:希望各位专家尽快给予答复,我将以我最大的能力来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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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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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时期的保险可以转回去,前提是接收地社保部门愿意出接受函,同一时期交的两份社保只能退保. |
回答者: 林律师-六级 经理 回答时间:2008-7-24 0:34:45
提问者 对 林律师 说 时间:2008-7-24 8:36:28
谢谢林律师.
提问者 对 林律师 说 时间:2008-7-24 8:41:16
请问林律师,我退保可以把我重复交的保费都退回来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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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上只有重复参保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合并计算的规定,没有退保一说。更何况你的情况,对湖南或者昆明这不搭界的两个统筹地来说,都不是重复缴费。 对于你的情况,第一转移,要么现在将益阳的社保关系转到昆明,要么以后回益阳时将昆明的社保关系转到益阳。第二是合并,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将你的缴费作并账处理,从而加大了你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缴费基数,使你多缴不吃亏。第三,如果昆明或益阳不接收你转入的社保关系的话,你可要求终止一方的社保关系。终止时,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将你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给你,不是你的“重复交的保费”。 |
回答者: dazyk-四级 主管 回答时间:2008-7-24 9:47:01
提问者 对 dazyk 说 时间:2008-7-24 10:11:02
谢谢!我现在真的好烦,不知怎办?因为我听到的是几个不同的答复.有说我这是重复交二份社保是不能转多且合并的,还有像您说的这种情况的.我倒愿意相信您的这种建议.但不知道能否行得通.很感谢的给我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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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同仁的意见,政策上重复参保的只有合并计算这一规定,也就意味着你重复的部分合并计算后,如未超过当地社保局最高的缴费标准的话是仍会留在你的个人帐户里头。 再者你了解一下昆明当地的社保退保的规定,在湖南这边城镇户口人员是允许退保的。 如不行建议你以后将昆明保险转入益阳,因为你户口所在地在益阳。 等你不在昆明时再回益阳原缴纳社保局开一个接收函,将昆明部分转回即可。 |
回答者: csctxxy-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8-4 10: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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