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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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发旷工、休假、辞职人员工资
悬赏分:10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9-16 12:36:48
我公司每月25日发上月工资。对于当月旷工、辞职或休假人员,公司一般采取拖发工资15天,即下月10号发(比正常出勤人员工资晚发放15天)。我的理解是:因为其中涉及到工作交接中的一些问题及电话费扣除方面,这是合理的。但不知道是不是法律允许的。请赐教!
问题所在地:山东-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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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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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这种情况我在广东还没有碰到过,只不过碰到过当月的处罚金在上个月的工资中扣除的厂多,但从现行法律来说,这应是一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哟!在法律中我仅看见发放工资时应是足额按时以货币的形式发放啊,福利待遇不算工资。建议还是多多看看法律的书 |
回答者: allanwu-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7-26 1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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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看你们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规章制度是合理合法的,全员知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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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ike21c-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7-25 12: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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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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