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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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悬赏分:5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7-26 13:52:40
我父亲80年在黑伊春一企业退休,患职业病2期矽肺,原单位破产了,工资由社保局发放,2007年底突发冠心病逝世。当地社保局就发给丧葬费2200元。一次性抚恤金也不给,告知职业病什么待遇也没有?我想讨教问题(一)、我是否能从社保局领取10个月还是20个月的我父亲80年在黑伊春一企业退休,患职业病2期矽肺,原单位破产了,工资由社保局发放,2007年底突发冠心病逝世。当地社保局就发给丧葬费和抚恤金2200元。告知职业病什么待遇也没有,说不是因职业病死亡没有工亡补助金?我想讨教问题(一)、我是否能从社保局领取10个月还是20个月的一次性抚恤金?如果当地社保局不执行政策,我该到哪里申诉?(二)、职业病应是工伤,社保局也发给了职业病工伤补助费,问能否享受48个月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请大律师帮忙,告之为盼,不胜感激!
问题所在地:黑龙江-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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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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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定的: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中共黑龙江省委老干部局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老干发[2004]7号 《关于调整企业离休人员死亡后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各市(地)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市(行署)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中直行业、煤炭、军工企业、省直各单位: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企业离休干部的关怀,进一步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企业离休人员离休费水平的意见的通知》(厅字[1999]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4年7月1日起,将企业离休人员死亡后的抚恤金标准调整为本人去世前10个月基本养老金的60%。所需费用由原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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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维工-五级 副经理 回答时间:2008-7-28 14: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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