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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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不可以以员工未办理暂住证为由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悬赏分:5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7-28 18:23:48
我入公司半年,公司一直未合我签订劳动合同,期间我也有问过人事部,但一直未有答复,现在提出辞职,并将公司投诉到劳动局,要求做出补偿,但公司说不合我签合同是回为我未办理暂住证,我想问,公司可以以我未办理暂住证为由不与我签订合同吗?
问题所在地: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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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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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以!法律规定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没有规定没有办理暂住证就不给签合同!该公司违法!你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获得双倍工资的补偿,若该公司未给你办理社保,你还可要求补缴,同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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