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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算与劳动者协商提前解除合同,但劳动者要求仍要全额支付工资到合同到期时止,有这样的规定吗
悬赏分:10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7-29 15:35:12
打算与劳动者协商提前解除合同,但除了该支付的补偿外,劳动者要求仍要全额支付工资到合同到期时止,有这样的规定吗
问题所在地: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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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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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该劳动者这种要求毫无法律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中没有任何一条支持这种请求! |
提问者 对 vivian_wang 说 时间:2008-7-29 15:44:19
谢谢啦。还有个问题想请教:合同签订日期是2007年12月30日,但合同期限是自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月*日。这样的话,该份合同属不属于新合同法实施后可计算为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继而转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范畴呢?谢谢。
vivian_wang 对 提问者 说 时间:2008-7-30 8:33:31
不算,因为你们是在2007年签订的,而“连续两次”应自2008年1月1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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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是08年以后签订的,那还组要是看合同实行的时间,不是说合同签订的时间。 |
回答者: ethansiu-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7-30 10: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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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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