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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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98年被卫生局内招进防疫站,无编制,08年给编制,换到医院工作,以前10年工龄能不能算?
悬赏分:5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7-29 11:35:00
斑竹: 您好! 很抱歉打扰您宝贵的时间,首先我自我介绍一下情况: 我叫刘浩,1978年7月出生,母亲在我岁半的时候因病过世,父亲是湖南省望城县卫生防疫站离休干部,于1991年过世,我便成了卫生系统的孤儿,当时正在上初中二年级,后来,由于组织上关心,把我转到当时卫生系统办的卫校中医中药班学习,95年毕业后,我一直在外打工。98年12月,卫生系统内部正式把我招入原父亲的工作单位工作(望城县卫生防疫站),因为当时没有招工指标,只能算是系统内招工,待遇和在职在编的职工一样,人事关系在望城县卫生局人事科,没有通过劳动局、人事局和编委,一直工作到2008年3月。08年3月,卫生局考虑到我的这种特殊情况,决定帮我解决编制问题,多次向县政府报告,最终的解决方法就是给我一个差额编制,但是不能在原单位工作,必须下到乡镇的差额拨款单位,因为原单位是全额拨款单位,我的编制与之不符。我就于2008年3月被调到望城县坪塘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今年3月,坪塘镇又被划分到长沙市岳麓区,我的档案及人事关系都被调到了长沙市岳麓区,但是我以前在卫生防疫站工作的工龄不予计算在内,工龄必须按新招工开始算起(2008年3月),具体情况大致就是这样。 我想请问斑竹,我以前的10年工龄能不能算数,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等都是从98年开始缴纳,因为这牵涉到我现在的工资以及将来退休。我看了关于《用人单位的后劳动合同义务》,我是否可以向望城县卫生防疫站提出经济补偿?我是否能要求回卫生防疫站工作?依据是什么? 谢谢!打扰了,敬候您的佳音!
问题所在地: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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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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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属于人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只有在人事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时候才能适用劳动法。 关于工龄的计算,关键看你的档案在哪?从你提供的情况看,似乎工龄计算是从2008.3开始 电询:13755159574 |
回答者: 罗杰律师-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7-31 20:51:51
提问者 对 罗杰律师 说 时间:2008-8-6 12:47:59
罗杰律师: 你好! 我以前的档案是在望城县卫生局,现在已经由望城县人事局移交到长沙市岳麓区人事局,因为望城县人事局不承认我以前的工龄,他说我当时是卫生局内招的,没有通过他们的,所以以前的工龄他们不承认,长沙市岳麓区人事局同样不承认我以前的工龄,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呢?《用人单位的后劳动合同义务》对我有用吗?我是否还可以向望城县卫生防疫站提出签无固定合同呢? 抱歉,打扰您了,敬候您的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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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ld8341-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8-30 2: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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