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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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已超过一年,还未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悬赏分:10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8-5 14:04:40
我们集团总部在山东省张店,而生产企业在滨州的邹平。而我归总部管理,却在邹平上班;生产企业的员工都有四险,都有劳动合同。而我们属于总部的人,没有劳动合同,没有保险,工资待遇想变就变,一点保障都没有。 我们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时,我们部门领导都以种种借口推脱。一直不和总部协商,不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对我们的工资也是想调就调,想变就变,想辞退人就辞退人! 所以请问有关专家,帮我想个办法,来如何处理这样的事情?
问题所在地:山东-滨州
问题补充:工资发放, 我们部门主管领导根本就不让我们有证据,每次都是领取现金,签字,按手印。然后工资表领导就收回了,我们根本没证据啊?这个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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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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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首先,对于这个问题,你可以和单位协商,让单位了解他们的违法之处.其中包括,劳动合同必须签订,社会保险必须缴纳(失业状态人员),且从08.01.01开始,如果单位超过一个月还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从次月起,单位应当支付你双倍工资.也就是说你从2月份开始,如果每个月是2000,那么他还应该另外支付你2000.当然,作为劳动者,你必须要掌握好自己是该公司员工及工资发放等的情况证据,以便进行仲裁时之用.而且,他现在如果想和你解除合同,也必须另外支付补偿金.薪资和岗位一旦在合同中约定,就不能随意变动,必须得到双方的确认.实在不行时,请求当地劳动部门帮助,进行劳动仲裁. |
回答者: hrzgq-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7-29 16:31:06
提问者 对 hrzgq 说 时间:2008-7-29 17:09:18
我们归总部管,总部在淄博,而在邹平工作,我投诉到淄博投诉呢,还是到邹平投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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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动合同法》你公司已经违法了,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偿你的基本工资的双倍赔偿,应没有劳动合同,你单位没有给你买社保,也可在劳动监察大队追回! |
回答者: wq3038-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7-29 16: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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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你在公司工作的证据,只要不降你工资就做下去吧! 你真的不想在该公司做的时候以公司未签合同,未买社保为由要求补偿(双倍) |
回答者: Golden-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7-29 16:35:51
提问者 对 Golden 说 时间:2008-7-29 17:07:32
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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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我去过一次,地方不错,特别是新城区挺好的。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另外直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可以,仲裁现在不收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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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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