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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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的问题
悬赏分:10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7-30 12:23:36
公司有员工已工作了四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新的合同从去年十月再次签订,合同期为一年,如果在今年八月被公司解雇,那她可以拿到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问题所在地:广东-广州
问题补充:公司单方面原因解雇,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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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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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因为合同跨2007年、2008年两个年度,要分两个时间段来计算她应得的经济补偿金。 2008年1月1日以前的工作年限,按照原劳动法及其配套规定《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中的第五条规定,可获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008年1月1日后的工作年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及第四十七条规定,可获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提问者 对 vivian_wang 说 时间:2008-7-30 12:25:09
如果协商不成就可获二倍经济补偿金吗?因为新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谢谢
vivian_wang 对 提问者 说 时间:2008-7-30 12:53:25
对,只要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进行赔偿。
提问者 对 vivian_wang 说 时间:2008-8-1 14:43:19
员工无任何过错,企业非要解雇她,那就已经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了,是不应按第八十七条进行赔偿?怎样才算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呀?谢谢罗WANG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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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员工没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建议可以等到到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只要优质到提前一个月通知,哪么公司就可只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
回答者: bjsome-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8-1 1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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