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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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針對員工請無薪事假有具體的規定嗎?最多可以請多少天?
悬赏分:5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7-31 10:45:21
怀孕女职工怀孕初期不想上班,身体也未有任何不良症状,一直请无薪事假,请问劳动法对员工请无薪事假有无明规定,期限多久,需提供什么证明?
问题所在地: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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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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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内未对事假作规定。一般来说,企业内部对员工请事假天数当月或一年内会有一个限定,比如说一年内请事假天数不得超过30天,超出允许天数外可视为旷工等严重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员工如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即使处在怀孕期,公司亦有权利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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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waterson-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7-31 11: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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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不得解除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保护性规定,但未对包括怀孕女职工的事假及天数作规定 我以为,通过用工双方协商解决.该问题不难得以解决. |
回答者: 鹰蛇九九镖-三级 助理 回答时间:2008-7-31 12: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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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律法规对此无规定,企业可以制定内部管理规定,但应该要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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