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解决
|
有关岗位风险金的问题
悬赏分:5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8-9 19:10:19
我们单位实行压月发工资,也就是说下个月月底发上个月的工资,我想问这种工资制度是否合法?另外,对于违反合约期限的员工(比如说合约是一年,实际半年就走人了,也没有提前申请辞职,说走就走),甚至独立门户,私拉单位客户的员工,是否可以扣押当月工资,作为单位的补偿
问题所在地:安徽-马鞍山
|
智能系统提供法律援助: |
|
网友回答
|
最佳答案
| 工资发放时间是根据劳动合同上面约定的,你单位的这种做法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员工不告而别,就要看员工的行为有没有给你们单位带来损失,一般是不能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如果有损失可以依法追讨 |
回答者: lxw1980-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8-5 16:50:01
|
回答者: waterson-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8-29 10:39:49
|
| 薪酬支付时间与员工违约责任都可以在合同书上具体约定,并共同遵守。拖欠工资可以直接申请支付令或仲裁 |
回答者: study-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9-17 17:24:24
|
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发薪时间就是压月发放的话,并不算是拖欠工资。 如果员工离职时与公司有未结清的账款,公司可以不为其办理离职手续或出具离职证明,也可以用工资冲抵账务。但不存在以上情况的话,若克扣工资,则企业不仅要支付工资还有可能支付补偿金。 以上意见,供参考。 |
回答者: 竹梓-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10-18 9:45:45
|
|
我也来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