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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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司没签合同我要走工资不给怎么办?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8-12 9:24:24
就是本人在工司时间长要资又不高,我请假三天找到了新的工作,可原来公司不让走,要走工资就不给
问题所在地: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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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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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件 |
新闻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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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
2006-1-1 |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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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统一 |
2006 |
2006-1-1 |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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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统一 |
2008 |
2008-3-1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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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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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权利。因你们未签合同,仲裁时你应提供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证明、工作证、工作服、考勤记录、同事的证言、考核记录、招聘登记表等。
1、该公司至今未与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要求该公司自2008年2月1日起,按月向你支付二倍工资。
2、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要你履行了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的义务,并要求公司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如公司不给你办交接那就是公司的过失,与你无关),那么30天一到你就可以离职,同时公司应当在你离职时结清所有工资,若当时不能支付,应当约定具体支付时间(必须有书面证明并加盖公司公章)。 若公司故意不发工资,那么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直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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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证据:你的工资单;他们不给薪资的录音; 注意仲裁期间不要随便给公司文件签名,以免他们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你补签劳动合同。 仲裁免费,律师费等你打赢了可以让对方帮你付款的 |
回答者: felizmm-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8-18 15: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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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 参考http://www.guzhu.cc专家问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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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hyj023-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10-5 13: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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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ws6322947-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11-19 19: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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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要有足够的耐心,妥善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先在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也要拿到相关处理意见,再向高一级别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没结果也要拿到相关处理意见,再向省级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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