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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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倒闭或其它原因,关于给职工的补偿有什么规定吗?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8-12 16:32:36
企业给职工的经济补偿有什么相关的规定或标准?
问题所在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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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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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四项“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五项“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第46条第六项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的支付办法按照本法的规定执行即可。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给我打电话咨询:1381123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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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律野之狼-三级 助理 回答时间:2008-8-12 17: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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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倒闭或其它原因,关于给职工的补偿在《劳动合同法》已有明确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经济补偿的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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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bennylu-四级 主管 回答时间:2008-8-12 20: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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