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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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產假同年假可不可以分開放﹖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8-13 9:50:29
我是東莞一家港資企業職員。今年12月底生小孩﹐也就是說在我放產假的同時﹐也將放年假。那么我的產假和年假可不可以分開放﹐即﹕將產假順延。
问题所在地: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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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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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可不行,产假一般是90日,包含期间的法定假日和公休日。 |
回答者: 林律师-六级 经理 回答时间:2008-8-13 10: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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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產假的同時﹐也將放年假,如果你所指放产假包含了年假的话,应该是不可以的,因为两个假是不同的,但你的年假应当在今年12月31日休完,否则协商顺延或不休领取年假工资。
至于产假顺延问题,应该不可以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劳安字〔1989〕1号规定: 10、如何理解产前休假十五天的规定? 答:女职工产假九十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十五天,产后假七十五天。所谓产前假十五天,系指预产期前十五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11、休产假能否提前或推后?教师产假正值寒署期间,是否能延长寒署假休假时间? 答:国家规定产假九十天,是为了能保证产妇恢复身体健康。因此,休产不能提前或推后。至于教师产假正值寒署假期间,能否延长寒署假的时期,则由主管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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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bennylu-四级 主管 回答时间:2008-8-13 15: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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