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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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合同,但是是公司的正式员工,被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悬赏分:10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8-14 15:12:58
公司销售成绩不好,裁员
问题所在地: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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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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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你好!你们没签合同,要维护权利,你必须搜集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工作服、考勤记录、考核记录、工资支付证明、同事的证言等。
首先,无故辞退员工,如果是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应按你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008年1月1日后的工作年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和第四十七条规定,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按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中的第五条规定进行补偿。
如果该公司未与你协商,就无故解雇你,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该公司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
其次,该公司至今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按月向你支付二倍工资(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不算)。因为不知道你是什么时间开始在这家公司工作的,无法告知你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
以上权利你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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