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解决
|
无故被辞,一年内还能要求赔偿吗
悬赏分:10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8-15 16:26:50
我于2007年10月份至12月份在一增培训中心上班,单位没有与我签合同,上班两年月后,无故辞退我.现在,我还能要求被偿吗,如能补偿,需要通过什么样的途经?且事过这么久,我基本找不到以产有在那上班的证据,考勤,工资单都在原单位,唯一能找到以前的同事帮我证明,但那些同事,也已离职.
问题所在地:江苏-南通
|
智能系统提供法律援助: |
|
网友回答
|
最佳答案
| 根据现行法律,你在终止劳动关系一年内是可主张自己的权利的,具体事宜咨询当地劳动监察12333热线. |
回答者: 维工-五级 副经理 回答时间:2008-8-15 14:56:39
|
| 根据现行法律,你在终止劳动关系一年内是可主张自己的权利的,具体事宜咨询当地劳动监察12333热线. |
回答者: 维工-五级 副经理 回答时间:2008-8-15 14:56:32
|
| 2008年5月1日后发生的关于经济补偿金的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规定可以在1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2008年5月1日前发生的按劳动法规定执行,你可以在合同终止后的两个月内主张自己的权利. |
回答者: 知微行远-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8-16 14:47:28
|
|
我也来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