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咨询中心
中国劳动咨询网 | 咨询首页 | 注册 | 登录  
最多50字,当前字数:0 帮助
  
咨询中心 > 劳动保障法制工作 > 行政执法监督
已经解决 已经解决
正式合同工.请一个小时事假就扣一个小时工资.合法吗
悬赏分:5 问题解决时间 2008-8-19 8:43:17
我公司跟每个员工都有签合同,但我们不管请事假,还是请病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哪怕是一个小时,都要扣一个小时的工资,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问题所在地:江苏-南通
提问者:ttcomzjjs - 二级-职员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回答 智能系统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库系统为你提供的相关法律法规支持:
  
  • 关于试行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在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几项规定的通知
  •   
  • 关于合同制工人在职期间工资待遇等问题的暂行规定
  •   
  • 劳动部关于试行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在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几项规定的通知
  •   
  • 劳动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工资性补贴问题的通知
  •   
  • 关于调整张家港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工资标准的通知
  •   
  • 关于贯彻《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和《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开展企业工资制度检查的预备通知
  •   
  • 关于调整南通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建立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 关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及长期合同工的非因工负伤及疾病的医疗费和工资支付问题的复函
  •   
  •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新招收职工(含合同制工人)工资待遇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   
  • 关于调整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建立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劳动综合标准数据系统为你提供的相关标准数据(部分):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
    地区 年份 执行日期 标准金额 法律文件 新闻发布
    南通 2007 2007-10-1 5.9 查看法律文件
    南通 2006 2006-10-1 5.2-4.4 查看法律文件
    南通 2005 2005-11-1 4.6、4.1

    劳动保障综合标准数据查询
    省份: 城市:   时间:从
    回答 网友回答
    最佳答案 最佳答案
    请事假要扣工资是合法的,但请病假也要扣工资就不合法了。
    回答者:hrlin1001-四级 主管 回答时间:2008-8-15 15:40:38
    hrlin1001提问者 说    时间:2008-8-15 17:56:04
    1、工伤假工资:职工因工伤,在医疗期间,工资照发。
    2、产假工资:女职工产假(包括流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并且不得在女性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工资。
    3、婚丧假工资: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婚丧假(正常婚假为3天,晚婚为10天)。如结婚双方不在同一地工作,直系亲属死亡在外需要本人前去料理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
    4、对企业职工的一般事假,由于职工在进行加班加点工作时,可以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律不发给工资。对企业的行政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由于他们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这些人员请事假每一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天数的不计发工资。
    5、病假根据工龄和请假时间不同而不同:劳动者连续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劳动者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其中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本人工资按职工在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计算。 职工的病假工资低于所在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若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本市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则应补足到这一水平。 职工的病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请事假扣工资不违法,只要扣款后实际领取的工资不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可以。
    请病假不支付全额工资,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工资。
    回答者:vivian_wang-六级 经理 回答时间:2008-8-15 16:00:34
    提问者vivian_wang 说    时间:2008-8-15 16:20:15
    我们原先订的工资就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然后再加加班费.那么我请假后扣了工资,基本工资就没达到当地标准了,可是还有加班费,应该怎么理解你的意思
    vivian_wang提问者 说    时间:2008-8-19 8:53:58
    加班费也属于工资收入。
    你好,请事假可以不支付事假期间的工资,没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病假工资根据工作年限的不同发60%以上。
    回答者:林律师-六级 经理 回答时间:2008-8-15 16:52:01
    的,工资照发,超过天数的不计发工资。
    5、病假根据工龄和请假时间不同而不同:劳动者连续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劳动者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其中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本人工资按职工在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计算。职工的病假工资低于所在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若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本市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则应补足到这一水平。职工的病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以上回答适应范围是全国吗?陕西省的政策也是这样的吗??
    回答者:匿名 回答时间:2008-8-29 6:51:10
    因为事假原因造成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不算违法。
    回答者:zhangkunyu8989-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9-3 4:21:33
    回答 我也来回答
    最多3500字,当前字数:0
    匿名回答
    回答即可得1分,回答被采纳则获得悬赏分以及奖励10分。 积分规则
    开始咨询
    回答 专家招募公告
    如果您在劳动保障、人力资源管理相关领域有深入的研究,或者在这方面浸润多时,欢迎加入我们!我们将为您建立专家专栏、进行专业形象推广、提升形象同时获得相应收益。中国劳动咨询网与您齐成长,同分享,共收获。>>点击详情
    快到期问题 快到期问题
    新提出问题 新提出问题

    中国劳动咨询网-咨询中心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其内容均由服务对象提供,中国劳动咨询网-咨询中心不保证内容的正确性。
    网站首页 | 劳动法规 | 在线咨询 | 案例大全
    Copyright © 2007 中国劳动咨询网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