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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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颁布了收费优惠政策,但已交纳全年的工商管理费是否可以要求退回?
悬赏分:5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9-9 19:02:06
我是一名刚刚退役的士兵,今年在我们镇上开了一家餐厅,年初的时候工商部门要求我交纳了一年的工商管理费2250元,但现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了财综〔2008〕47号文件,按照通知我们可以免除工商管理费,我可以要求工商部门退回已交纳的费用么?至少是颁布这个政策以后的?
问题所在地:湖南-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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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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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个人认为,应该退还2008.9.1以后的工商管理费。但是我找了下文件,没有正式的原文,都是新闻稿,稿中所说是“停止征收”是理解为9.1后不征收,以前的费用不退还是9.1号以后不收取费用。个人倾向前面一种理解。 |
回答者: 罗杰律师-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8-24 14: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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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自谋职业的城镇复退军人的税费优惠2006年有明确规定,可以自领取营业执照起三年内享受税费优惠,你是否属于自谋职业的城镇复退军人。 |
回答者: ld8341-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8-30 1: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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