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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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权规定医院级别吗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8-19 20:50:52
我到二级医院开好的病假单 ,公司不承认 ,说公司规定一定要在三级甲医院看的病假单才有效, 算我旷工 ,公司可以这样规定吗?之前我实习的时候都是二级的病假单 公司都没有说不可以,就到我现在辞职前请病假,才说公司有这个规定的
问题所在地: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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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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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没有权力定医院等级,只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才有权定医院等级,且要按有关标准和合法程序依法验收、批准、发证。 |
回答者: 老百姓一-三级 助理 回答时间:2008-8-20 20: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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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劳保发(95)83号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 二、坚持和完善企业职工的疾病、非因工负伤休假和复工办法。职工疾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病情证明单》,并由企业行政审核批准。 单位有权制定本单位的病假管理制度,但是该管理制度必须做到程序合法,即通过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通过,并且也要做到公示.如果该管理制度程序不合法,或者没有做到及时公示,那么他的有效性就很有问题了. 就本案来说,你可以要求单位拿出单位的病假管理制度,并要求告知关于开具病假单医院级别要求的公示情况.如果单位不能拿出相应证据的话,该要求对您来说很有可能是无效的,(但这需要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来确定.) 建议您可以去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反正现在仲裁也不要钱,而且您已经提出辞职,不怕单位的打击报复).不过有点需要告诉您,现在仲裁已经排队到明年了.
PS,如果HR看到的话,请注意,该单位使用这种方法来否定员工的病假是有问题的.(HR肯定是断定该病假单是假的,相信任何HR对员工要离职前的病假都会有这种怀疑,)方法不当,很容易被员工反咬,造成被动局面.员工甚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立即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好的办法,就是单位有权要求员工到单位指定的医院去复诊,如果是假的,可以按规定给予该员工行政处分,甚至开除.如果确实是真的,员工的合法权益当然应该保护,批准该员工的病假,并支付相应的病假工资.并且在安排复诊的时候可以张扬点,让大家都知道.查出来是假的,杀一儆百.是真的,让员工感到单位领导的关心.不管真或假,相信以后都不会有员工来开假病假单. |
回答者: samhope-四级 主管 回答时间:2008-8-20 2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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