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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利企业,要被政府部门收购,企业里的土地工该获多少补偿?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问时间 2008-8-22 9:46:14
政府部门为了创外汇,将我们赢利企业收购。我们4050人员面临失业。现在工作那么难找,本来我们是靠土地吃饭。现在一无所有。我们该获得多少赔偿才算合理?
问题所在地:江苏-南通
问题补充: 我们企业具有很大的发展前景,待遇年年提高,而且对我们这些老职工特别关心。现在市政府要求我们搬迁和分流,我们也同意,可下一级部门在与我们什么都没谈妥的情况下叫我们歇业,我们没照办,现在我们继续正常上班。我们不同意什么一年按一个月的算法来赔偿我们{这只是听说,具体方案他们没说},我们毕竟不是亏损企业,也不是没发展前景的企业,象这种情况,请问,他们该怎样赔偿才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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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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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300%市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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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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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购不是破产.企业被收购,作为职工不是必然的事业.企业被收购,原来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所以,您们也不必惊慌. 2.如果新企业决定裁员,那企业得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即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得双倍支付. 3.你的提问比较简单,得具体分析每个人的情况,具体回答. 我是律师,需要法律服务可以找我:15054226626. |
回答者: 青岛劳工-三级 助理 回答时间:2008-8-22 11: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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