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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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用人单位没有给我建立档案,我该怎麽办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8-22 11:51:19
1994年我到吉林省农行永吉支行工作,1998年4月单位通知我暂时待岗,待岗期间工资照发,8月工资停发,2007年末我无意发现永吉支行文件,原来单位已于98 年7月将我清退,我和几位同样情况员工到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仲裁委已超时效驳回,我们到现在也没收到永吉农行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我们到永吉法院,永吉法院不立案并拿出吉林市中法文件,告诉我们别告了,告不赢,并说是市中院不让立案,我到永吉农行找我的档案,永吉农行说没给我建立档案,我该咋办?我们被非法清退的员工该怎样维权?
问题所在地:吉林-吉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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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系统提供法律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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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
个人缴费 |
法律文件 |
新闻发布 |
| 吉林市 |
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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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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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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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参加工作时没有填表吗?如何安排工作和定工资的?发工资的依据是什么?94年参加工作已实行了聘用制,难道你连聘用合同也没签?若手中有参加工作和定工资的依据,可依行政隶属关系依法行政投诉或网上信访。依你所述,你的确过了仲裁时效,不经仲裁法院不会立案的。 |
回答者: 老百姓一-三级 助理 回答时间:2008-8-22 18:55:37
提问者 对 老百姓一 说 时间:2008-8-24 9:33:09
依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司法解释,我们没超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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