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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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被一百货公司录用营业员,公司在录用时收取200元押金,一星期后提出辞职,公司不肯,还拒退押金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8-23 2:18:11
这一公司是做服装的,2008年8月10日签约前经理说要交200元押金,以后开业一起签合同,经理曾说明押金是什么时间走什么时间给回,8月14日开工,8月21日朋友因它工作时间太长又不算加班工资就提出辞职,可是公司不肯,还拒退押金,而且还不肯支付这几天的工资。
问题所在地:广东-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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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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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取押金是违法行为,加班时间太长你有权拒绝加班。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查处该违法单位。 |
回答者: 林律师-六级 经理 回答时间:2008-8-23 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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