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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员工的工资吗?
悬赏分:20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7-10-19 14:01:26
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员工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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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匿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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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代扣,即代为扣除,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工资的间接扣除,这种扣除的得益人不是用人单位,而是员工本人或其特定的债权人。虽然如此,用人单位仍不可随意代扣,如没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擅自从员工的工资代为扣除了某些款项,即使这种扣除的得益人为员工本人,也是不合法的。因此用人单位的代扣工资行为必须依法进行,法律没有规定,用人单位便无权代扣。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除此之外,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还可以为自身的利益扣除员工的工资,这也被称为直接扣除。《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这里虽然赋予用人单位直接扣除的权利,但是这一权利是受到严格的限制。
·首先,对适用范围加以限制。直接扣除仅发生于一种情况之下,即员工因本人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为弥补自己的损失可以直接扣除。适用的范围很小。
其次,对扣除额度的限制。考虑到工资几乎是员工生活的主要来源,虽然因其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但是用人单位毕竟实力雄厚,可以通过资金周转等各种方式最大限度的降低这一损失的影响。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员工造成的损失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也许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员工却不同,如一次性在员工工资中扣除,将会给员工的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甚至危及员工的生存。因此,在直接扣除时,用人单位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以保证员工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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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away-六级 经理 回答时间:2007-9-29 14: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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