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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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到以下情况应当如何处理、解决?
悬赏分:5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8-24 21:12:34
我在一家单位是做销售工作的,在该单位任部门销售主管一职,就在8月12日领工资的时候,和单位在劳动报酬方面有矛盾,公司没有按照发放提成标准的规定给我计算,而是无中生有的给了我个简单的说法。 然后,我在发工资的第二天中午去找公司老总谈,结果他又和发工资时的说法不一样,这样公司根本没有给我一个合适的理由,而且公司的老总说不可能给我按照正常去核实提成。我又和我部门的主任反应了这个情况,她没有给我解决,她只是让我在8月14日——8月15日这两天休息休息,之后,我周一上班就填写了离职报告。 而我当时也拿了7月份的工资,只是没有拿到他应该付我的那份钱,然后离职的,这是这件事的整个过程。 这样的情况我想问我应该采取什么好的方案来争取要我的那份应得的工资,请大家多多帮助!!谢谢!!
问题所在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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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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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公司对提成有书面规定,及你是否对你应提成份额有书面材料,如有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 |
回答者: wza2006-四级 主管 回答时间:2008-8-24 22: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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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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