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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本单位以工作16年,发现工作的前12年单位未缴保险,现在可以要求前单位补缴或补偿吗?年,发现工作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问时间 2008-8-25 12:50:28
我在本单位以工作16年,93年曾经签过劳动合同,现在发现工作的前12年单位未缴保险,现在可以要求前单位补缴或补偿吗?
问题所在地:河北-秦皇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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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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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律野之狼-三级 助理 回答时间:2008-8-25 1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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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你的社会保险目前已经交了4年了,你已经丧失了追溯的权益了。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违规情形发生在2年内的,比如你的社会保险费问题,可以投诉解决,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支付;问题是已经4年了,且不是连续的(如果12年一直没有交,称作连续。)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时效1年,以前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60日为劳动争议时效,且不能中断,必须连续,你明白吗? |
回答者: 南谯监察大队-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8-26 15: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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