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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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做法对吗?我应该怎么做?
悬赏分:5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8-28 15:42:49
我在公安部门干了十一年,直到现在还没有签合同买保险,今年我被公安民警打了后向所长了,所长挂了我电话不管,向有部门反映了,他们带管不管,气急之下,我将事实经过在网上说了,我所所长以种种理由(如家丑不可外扬、丢了他的脸,甚至以种种欺骗和威胁手段)不让我去上班,还说如果以后上班也不会让我在原来的岗位,让我换岗,他说只要他不说开除我,我拿他没办法,请问他有权让我不上班吗?有权在这种情况下让我换岗吗?我应该如何做?
问题所在地:安徽-宣城
问题补充:另外我还想问一个问题,我这十一年拿的工资均于该市每年的最低工资,请问差额部分我能要的回来吗?如能,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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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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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你好! 请问你是公安部门聘任的人员还是国家分配进去的,亦或是通过公务员考试被录用的? 如果是通过聘任进去的,那么可以按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处理。如果不是,那就要按公务员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因为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一般都是国家在编人员,不适用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但政府机关向社会聘任的工作人员,就适用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如果你是公安部门通过社会招聘聘任的人员,那么该机关未与你签合同、没办保险、未与你协商一致就随意换你岗位,这些都是违法行为,你可依法获得赔偿,还有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可获得补偿。这些都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但前提是你要有证据证明你和该公安机关的事实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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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_wang 对 提问者 说 时间:2008-8-29 20:26:25
你好! 可以要回差额部分。你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要求查处,或者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仲裁。
提问者 对 vivian_wang 说 时间:2008-8-30 10:39:48
谢谢,能不能将我市1997年至2008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发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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