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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解决 已经解决
你们给我些建议可以吗
悬赏分:5 问题解决时间 2008-8-27 16:27:48
你们好,我是一名技术员,在一家工厂做了两年多.今年六月三十日,老板借货款难收为由,突然把我辞退.辞退当天只算了该得的工资,钱却一分为给.只说以后会给我,我担心他会赖帐遂留了一部分的送货单(送货单一只有我开及保管).后当他知道我压了送货单后,拒绝支付我的工资.过完几天后,我把送货单用邮寄给他寄了回去,可他说我给他造成很多麻烦,还是不支付我的工资.我找了劳动事务所的同志调解,劳动事务所的人也有调解,可老板说他不怕事务的人,叫我尽管去告.我到市劳动局去上诉,可劳动局的人说厂没注册,要上诉到法院,解决起来很麻烦.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毕竟我上诉的厂是个体的,而且注册.我家又不在这个城市,来一趟非常的困难,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你们给我点建议好吗?谢谢了!
问题所在地:福建-泉州
提问者:天地正气 - 一级-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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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高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费征收比例和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工作可以由省人民政府暂时委托代征单位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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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提高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费征收比例和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工作可以由省人民政府暂时委托代征单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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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 网友回答
    最佳答案 最佳答案
    你好。你的事是发生在2008年,与原来的情况是不同了,因为有了《劳动合同法》。该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个体经营组织也是本法中的“用人单位”,与此同时,你的工作形态是劳动而非劳务,因此,你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此用人单位主张相应赔偿,包括补偿与可能存在的双薪。
    去劳动局申请仲裁时,如果仲裁庭不受理,直接上法院主张权益。

    个人意见,供参考。
    回答者:杉树法律-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8-25 16:33:08
    目前还是建议到法院起诉
    回答者:cynlau-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8-25 16:46:41
    支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答者:匿名 回答时间:2008-8-27 21:05:06
    支持楼上的说法!但还是要考虑周全!
    回答者:ytythyhy-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8-28 15:13:22
    回答 我也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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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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