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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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给我些建议可以吗
悬赏分:5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8-27 16:27:48
你们好,我是一名技术员,在一家工厂做了两年多.今年六月三十日,老板借货款难收为由,突然把我辞退.辞退当天只算了该得的工资,钱却一分为给.只说以后会给我,我担心他会赖帐遂留了一部分的送货单(送货单一只有我开及保管).后当他知道我压了送货单后,拒绝支付我的工资.过完几天后,我把送货单用邮寄给他寄了回去,可他说我给他造成很多麻烦,还是不支付我的工资.我找了劳动事务所的同志调解,劳动事务所的人也有调解,可老板说他不怕事务的人,叫我尽管去告.我到市劳动局去上诉,可劳动局的人说厂没注册,要上诉到法院,解决起来很麻烦.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毕竟我上诉的厂是个体的,而且注册.我家又不在这个城市,来一趟非常的困难,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你们给我点建议好吗?谢谢了!
问题所在地:福建-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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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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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你好。你的事是发生在2008年,与原来的情况是不同了,因为有了《劳动合同法》。该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个体经营组织也是本法中的“用人单位”,与此同时,你的工作形态是劳动而非劳务,因此,你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此用人单位主张相应赔偿,包括补偿与可能存在的双薪。 去劳动局申请仲裁时,如果仲裁庭不受理,直接上法院主张权益。
个人意见,供参考。 |
回答者: 杉树法律-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8-25 16: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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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cynlau-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8-25 16: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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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匿名 回答时间:2008-8-27 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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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ytythyhy-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8-28 15: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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