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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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龄满30年,工资如何发放?
悬赏分:5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8-31 9:49:58
是否能够全额发放工资,不能的话,行该发放现在工资的百分之多少?
问题所在地:辽宁-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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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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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60号文件规定: 一.2006年7月1日后离退休的人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暂按下列办法计发离退休费:退休人员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2.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二.增加离退休费的办法 2006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从2006年7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具体办法是: 退休人员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厅局级750元,县处级450元,乡科级275元,科员及办事员18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0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275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18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275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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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老百姓一-三级 助理 回答时间:2008-8-31 10: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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