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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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电信局的有10年工龄的派遣制员工,能否享受同工同酬?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9-1 23:32:44
我是97年进入电信局的,当时是学校毕业,编制是计划内的临时工,现在电信局是一名营业员,原来在我这个岗位也有正式员工,也是企业为了逃避新的劳动法从今年开始像我这个岗位的人都重新招了临时工,正式工都转到了其他岗位,我的合同是每年一签,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能否享受和正式工一样的待遇(同工同酬)?新的劳动法对我的这种情况有什么新的规定,我怎么样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问题所在地:浙江-湖州
问题补充:我从97年进入电信局,每年单位都跟我签定一次一年期的合同,现在已有10多年的工龄,我是否可以要求签定无限期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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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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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都规定了同工同酬的问题,这个同工是干同样的工作,像你说的在你干的岗位只有临时工了,所以只能同岗位的工资一样. 劳动合同法规定自2008年起用人单位连续两次和职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非职工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就要与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用人单位和你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的合同了,还有一次签订机会,后面就只能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了. |
回答者: wza2006-四级 主管 回答时间:2008-9-2 9: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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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除劳动者提出续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63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同工同酬是指:相同或同类岗位的劳动者不论性别、年龄、种族、用工形式等非劳动能力的差别,一律按等量劳动获得等量劳动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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