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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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要赔偿违约金?
悬赏分:5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9-4 18:04:51
我2008年08月1日通过中介进入苏州志合电脑当作业员,签过合同,是正式员工,在试用期内(忘了几个月),我才工作了10天,在当月的12号就不上班一直到现在,我没写离职单也没去要工资。我现在找了新的工作,需要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就去志合公司,人事说自动离职要赔偿违约金1000元,什么时候交钱什么时候办手续。请问这是合法的吗?我一定要交违约金吗?违约金有规定要交多少的吗?
问题所在地: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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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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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合法,《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了提供培训和竟业限制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才有违约金,其他情况下均不得约定违约金,合同约定的属无效约定,你在试用期,用人单位是未有上述两种情况的,故要你违约金不合法,你可以不交纳违约金。但你在试用期应当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才对。 |
回答者: wza2006-四级 主管 回答时间:2008-9-4 19: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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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在试用期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您需要提前3天书面通知公司,起码的职业道德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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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应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这不但是职业道德,也是法律规定,否则你应赔偿公司的损失,这不叫违约金,可能是公司把概念混淆了而已,至于公司损失的数额就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了。 2、单位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为你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是法定义务,不能以你未赔偿公司损失为由拒绝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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