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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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
悬赏分:5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9-5 9:19:20
公司过了4个多月才跟我谈签合同的事,之前公司没找我签我也就没问,我想反正不找我签到时要赔我双倍工资。现在过了4个多月快5个月了才找我签合同。因为我最近才知道工资只有同行的一半,所以签合同时我要求工资不能与同行低的太多,最少要有同行的80%,公司同意了,但是把我试用期定为6个月,我问是不是所有新员工都是6个月,公司说别人3个月,只有我6个月,因为我要求加工资了,公司要延长我试用期。我不知公司这样做是否可以?还有如果我这时签了,试用期就还没有结束,公司就有可能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到那时前面4个多月没签劳动合同赔双倍工资就不可能了对吗?这样岂不是公司把前面没签合同的事规避的干干净净吗. 请问律师朋友我该怎么办呢?
问题所在地: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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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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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公司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6个月,则合同期限至少是3年以上,否则你有权拒签。 2、只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自第二个月起就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后来签订合同不影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 3、试用期的工资可以是同工的80%。 |
回答者: wza2006-四级 主管 回答时间:2008-9-5 9: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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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而定的,《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试用期内除了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外,也不是随意可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也是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3、《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你在公司工作满一个月后未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双倍的工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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