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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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合同和养老保险问题
悬赏分:5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9-9 8:09:29
我从07年8月在高校的校办工厂工作,至今单位没和我签订合同,未交保险。有时候工资还低于当地的最低标准。我现在还在职,请问我应如何与单位解决这个问题?另外,周六算加班吗?加班工资如何算?
问题所在地:江苏-淮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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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最低养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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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
新闻发布 |
| 淮阴 |
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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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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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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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要解决问题,可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同时可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规定,每周工作五天,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超出的工作时间均算作加班.工作日加班按工资的150%付加班费\平时休息日按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 |
回答者: wza2006-四级 主管 回答时间:2008-9-5 11: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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