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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公司不按时发工资没有保险想辞职,但当初签订违约金协议,请问各位老师我可否辞职而不用承担违约金?
悬赏分:5 问题提出时间 2008-9-5 16:19:29
05年参加工作,签订合同时就签订了违约协议。合同期5年。但是目前的情况是,公司没有保险,不按时发工资,工资也不高,领导决策也不认同,确实想辞职了。但是迫于违约金问题,而不敢提出。请问各位老师,目前的我可否正常提出辞职,而不用担负违约金责任。
问题所在地:山东-威海
提问者:successtoyou - 一级-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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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 网友回答
    由于企业由过错在前你可以解除合同。目前除保密协议和服务期外,其他均不得设违约金.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回答者:wgx848586-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9-5 16: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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